近日,商务部在网站上颁布了〖易特许经营登记治理法子》,该法子将从2012年2月1日起执行。
附:贸易特许经营登记治理法子
第一条为加强对贸易特许经营活动的治理,规范特许经营市场秩序,凭据〖易特许经营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划定,造订本法子。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从事贸易特许经营活动,合用本法子。
第三条商务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商务主管部门是贸易特许经营的登记机关。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域内从事贸易特许经营活动的,向特许人地点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商务主管部门登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域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向商务部登记。
贸易特许经营尝试全国联网登记。切合《条例》划定的特许人,凭据本法子划定通过商务部设立的贸易特许经营信息治理系统进行登记。
第四条商务部能够凭据有关划定,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域从事贸易特许经营的登记工作委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商务主管部门实现。受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商务主管部门该当自行实现登记工作,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和幼我登记。
受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商务主管部门未依法行使登记职责的,商务部能够直接受理特许人的登记申请。
第五条任何单元或者幼我对违反本法子划定的行为,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商务主管部门该当依法处置。
第六条申请登记的特许人该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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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中国境内全数被特许人的店铺散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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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泻稀短趵返谄咛醯诙款划定的证明文件。
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在提交申请贸易特许经营登记资料时不合用于上款的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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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ň牛┨匦砭僮魇植岬哪柯迹ㄐ胱⒚髅恳徽陆诘囊呈褪植岬淖芤呈,对于在特许系统内部网络上提供此类手册的,须提供估计的打印页数)。
。ㄊ┕人痉晒婊ň俗挤娇煞⒄固匦砭牟泛头务,须提交有关主管部门的核准文件。
表商投资企业该当提交《表商投资企业核准证书》,《表商投资企业核准证书》经营领域中该当蕴含"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贸易活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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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ㄊ)登记机关以为该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表形成的,需经地点国公证机关公证(附中文译本),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地点国使领馆认证,或者推广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地点国订立的有关协议中划定的证明手续。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域形成的,该当推广有关的证明手续。
第七条特许人该当在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初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第八条特许人的以下登记信息有变动的,该当自变动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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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经营资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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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特许人该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将其上一年度订立、撤销、终止、续签的特许经营合同情况向登记机关汇报。
第十条特许人该当真填写所有登记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真实、正确和齐全。
第十一条登记机关该当自收到特许人提交的切合本法子第六条划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登记,并在贸易特许经营信息治理系统予以布告。
特许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整的,登记机关能够要求其在7日内补充提交文件、资料。登记机关在特许人资料补充齐全之日起10日内予以登记。
第十二条已实现登记的特许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登记机关能够撤销登记,并在贸易特许经营信息治理系统予以布告:
。ㄒ唬┨匦砣俗⑾ど痰羌,或因特许人违法经营,被主管登记机关撤除交易牌照的。
。ǘ)登记机关收到司法机关由于特许人违法经营而作出的关于撤销登记的司法建议书。
。ㄈ┨匦砣艘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伪信息,造成沉大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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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商务主管部门该当将登记及撤销登记的情况在10日内反馈商务部。
第十四条登记机关该当齐全正确地纪录和保留特许人的登记信息资料,依法为特许人守旧贸易奥秘。
特许人地点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当局商务主管部门能够向通过登记的特许人出具登记证明。
第十五条公家可通过贸易特许经营信息治理系统查问以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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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特许人的登记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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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特许人未依照《条例》和本法子的划定办理登记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期限登记,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逾期仍不登记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并予以布告。
第十七条特许人违反本法子第九条划定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更正,能够处1万元以下的?;情节严沉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并予以布告。
第十八条国表特许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依照本法子执行。香港、澳门出格行政区及台湾地域特许人参照本法子执行。
第十九条有关协会组织该当遵循本法子划定,加强行业自律,领导特许人依法登记。
第二十条本法子由商务部掌管诠释。
第二十一条本法子自2012年2月1日起执行。2007年5月1日执行的〖易特许经营登记治理法子》(商务部2007年第15呼吁)同时废止。